全國10個縣市、11個警政單位
台北市、新北市、航警局
台北市(89-105年)
高雄市(95-107年)
台北市(89-106年)
高雄市(89-106年)
新北市交通局:停車逾期催繳及舉發建檔
台中市交通局:違規停車錄案委外建檔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98-109年):交通違規舉發案件委外建檔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104-106年):交通違規舉發案件委外建檔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106-109年):逕行舉發案件委外建檔
本作業目的乃將民眾檢舉作業流程由檢舉至入案製單寄發作業透過系統管控及各項資料處理篩選,加速整體作業進度及資料正確性,達成降低員警處理民眾回覆及案件進度之耗費時間效益。
本作業目的乃提醒違規民眾,防止不要再因疏忽而遭受舉發。故舉發單位作業方式,將針對所轄之逕行舉發案件(民眾檢舉與固定桿),經檢舉人上傳成案後立即透過本作業所規劃之系統,發送簡訊提醒民眾。
台北簡訊即時通知系統
新北簡訊即時通知系統